第一章 公开比选邀请
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控股集团”)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城发控股集团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公开比选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比选
三、招标范围: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
四、招标内容
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聘入围承销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五、服务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发行文件的编制、报批及发行工作、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承销及发行上市工作、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以及发行人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
六、发行规模及债券期限
拟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可视情况调减批文的发行规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5年(具体期限以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七、年化承销费率
本项目年承销费率上限为发行总额的0.2%/年,(不接受恶意低价)。本次承销费包含其他服务机构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费用、评估机构费用等)。
八、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九、服务期限
从项目启动会召开之日起至债券兑付结束,包含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发行文件的编制、报批及发行工作、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承销及发行上市工作、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以及发行人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
十、公开比选申请人资质
1、比选申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公开比选申请人具有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公司债券承销资格。
3、比选申请人需提供证监会对供应商的分类评级,且须达到B级及以上的级别;证明材料须提供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布的2024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的截图。
4、比选申请人出具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前3年内没有被监管机构出具取消债券承销资格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债券承销的记录。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评分以牵头券商为准。
7、本次项目服务团队必须具备承销公司债券的经验,团队成员配置均衡、专业性较强,熟悉债券市场最新政策导向等。
十一、报名、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比选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5】日下午5点之前将前述“十、比选申请人资质”1-4条所要求的材料(加盖公章)发送至规定的邮箱LDCFKGJT2021@163.com,待工作人员审核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其出具报名成功通知,比选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意向比选申请人的指定邮箱。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比选的,各比选申请人需分别提交上述文件。且需单独提交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比选的声明(格式见下文),待工作人员审核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分别向联合体成员出具报名成功的通知,比选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意向比选申请人的指定邮箱。
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声明
致 (发行人):
经研究, (比选申请人)决定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的比选。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各方公司名称、地址)。
二、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比选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比选,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声明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比选申请人: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比选响应文件递交
1、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下午5点,所有响应资料必须密封并由比选申请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递交至湖南省娄底市百宏学府城B6栋804办公室,过时不再收取。
2、未得到招标人发送报名成功通知的比选申请单位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均不予受理。
3、届时请比选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三、评审时间和地点
1、评审时间:2025年9月【18】上午9点。
2、评审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百宏学府城B6栋804会议室。
3、评审方式:2025年9月【18】日上午9点,开始进行资格审查会议,确定符合条件的券商团队;由评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团队资料进行评分,按照得分高低当场宣布评审结果及提交报告,评审结果通过邮件发送至成交单位。
十四、特别说明
比选申请人登记时应确保公司近三年无被监管机构取消债券承销资格记录等资格要求,若比选申请人最终提交的比选文件或者招标人通过公开渠道核查后确认比选申请人不具备对应资质的,招标人有权对其作废标处理。招标人有权视公司融资计划调整或债券市场变动情况随时选择终止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不承担任何费用。请各比选申请人审慎参与,任何比选申请人完成报名登记均视为接受本项要求。
十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招标人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娄底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静安街百宏学府城B6栋814
邮 编:417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873859599